“养生核桃”的出现,六个核桃开始维权

发布日期:2020-10-14 15:20:31    标签:六个核桃商标  商标维权     浏览次数:1198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终审审结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养元公司)与枣庄福旺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福旺公司)及枣庄市奋斗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奋斗公司)侵犯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山东高院经审理认为,福旺公司、奋斗公司未侵犯养元公司“六个核桃”商标权,但涉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改判福旺公司、奋斗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养元公司“六个核桃”核桃乳产品包装、装潢相近似的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养元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10万元。

 

据了解,养元公司成立于1997年,经营范围为生产饮料(蛋白饮料类)、罐头(其他罐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核桃仁、机械设备的进出口等。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养元公司注册了“六个核桃”系列商标,其中第13777350号、第13777351号指定颜色商标注册于2015年,第16130852号立体商标注册于2016年。上述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均为第32类,包含植物饮料等。

 

“养生核桃”的出现,六个核桃开始维权


福旺公司成立于2008年,经营范围是饮料(含植物蛋白饮料、果味饮料)、罐头(八宝粥罐头)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等,奋斗公司成立于2016年,经营范围是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

 

养元公司称,奋斗公司与福旺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突出使用了与养元公司相似的商标用语及图形,超出了合理使用范围;涉案被诉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养生核桃及不规则蓝色图形”以及手提袋的整体设计样式已经起到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使用。涉案产品包装、装潢与养元公司的特有包装、装潢构成近似,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养元公司将奋斗公司、福旺公司诉至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福旺公司、奋斗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养元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使用养元公司商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余万元。

 

奋斗公司与福旺公司辩称,其并未侵犯养元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在商品外包装上标注“养生核桃”意在表明商品的原料是核桃、养生核桃,文字与涉案商标不相同,文字的印刷形式也与涉案注册商标不同。

 

核桃、养生核桃使用在涉案产品上显然不具有显著性,也就是无法作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区分度,不存在侵犯养元公司商标权的可能性。涉案产品外包装、装潢不属于养元公司特有的装潢,手提袋、包装箱、罐体均为通用外观形式,奋斗公司与福旺公司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控侵权商品外包装的显著位置使用了与养元公司第13777350号、第13777351号注册商标相似的不规则蓝色图形,中间镶嵌的白色文字“养生核桃”与养元公司注册商标的“六个核桃”文字排列相同;手提袋的设计样式与养元公司第16130852号立体商标样式、颜色近似。

 

被控侵权商品上使用的标识与养元公司“六个核桃”核桃乳商品包装,颜色、立体图形近似,且与养元公司产品系同种商品,侵犯了养元公司的商标权。

 

养元公司的“六个核桃”核桃乳饮品为知名商品,该商品包装、装潢已经与其“六个核桃”核桃乳产品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联系,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显著性,应认定为特有包装、装潢,应受法律保护。

 

经比对,被控侵权产品包装与养元公司产品包装相同,均为易拉罐、包装箱和手提袋,被控侵权产品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与养元公司“六个核桃”核桃乳的装潢相似,足以使一般消费者误认为与养元公司产品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福旺公司、奋斗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商标权行为及不正当行为并赔偿养元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8万元。奋斗公司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山东高院。

 

山东高院认为,“养生核桃”与“六个核桃”呼叫、含义并不相同,在各自规范使用的情形下,并不构成相同或近似,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奋斗公司被诉手提袋虽然整体设计样式、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布局与养元公司涉案第16130852立体商标相似,但因养元公司涉案立体商标的立体形状为手提袋的通常造型,并不具有显著性,而双方最具有显著性、用以识别商品来源的主要部分分别为汉字“养生核桃”与“六个核桃”,基于同样理由,该被诉标识与养元公司涉案立体注册商标亦不相同或近似,不构成商标侵权,二审法院对此予以纠正。

 

关于奋斗公司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审理并无不当。据此,山东高院改判福旺公司、奋斗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养元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10万元。

 

那么对于企业而言,应当对自己的知识产权拥有清晰的管理,对其产品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既保护不受其他竞争对手的恶意侵犯,同时也要严格守法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不模仿、不擅自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要有独创性的创造属于自己的品牌来获得广大客户的认可,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来提高自身商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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