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吗遭到起诉,确实有侵权的嫌疑

发布日期:2021-01-07 15:40:43    标签:饿了么商标  商标侵权     浏览次数:576

说起饿了么,大家就知道这是一个外卖平台,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在这个平台上点餐然后实时送到身边。它与美团外卖是外卖界中的主体,因此也有很多的人在这两种之间选择,自然模仿者也不在少数,眼下就有一件涉及饿了么商标侵权的案件,而且两个名称放在一起不仔细看真的分辨不出。

 

据悉,2020年12月30日,饿了么关联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商标侵权起诉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饿了吗遭到起诉,确实有侵权的嫌疑


判决书显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并赔偿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万元。

 

而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字号不得与“饿了么”相同或近似;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9427元,律师费10000元、打印费573元,以上共计50000元。被告辩称,公司的企业名称依法核准注册,且公司注册后并没有实际经营,“饿了吗”的“吗”与“饿了么”的“么”读音不同,字形也不同,不构成近似,故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本案中涉案系列商标注册在先,而被告的字号“饿了吗”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字形、读音和含义均极为相近,应当认定为近似标识。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其字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企查查APP显示,该公司于2020年9月更名为饿不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后于同年11月更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

 

饿了么及时维权使得自己的商标以及企业的声誉没有受到过多的损害,企业也是需要这样,及时发现市场中搭便车等行为,然后搜集合理的证据进行维权行动,不让冒牌的有机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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