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假冒茅台、五粮液案件,涉案194万余元

发布日期:2020-12-21 16:31:15    标签:滕州商标  商标侵权     浏览次数:521

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工作情况,其中包括滕州销售假冒高档酒等案件一宗。

 

2018年6月至11月,狄某租用滕州市某街道一处民房作为生产点、三处民房作为仓库,在未获得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购买假冒的酒箱、酒盒、酒瓶、防伪标识等白酒包材,雇佣丁某使用低档白酒共同灌装生产假冒的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高档白酒并销售。

 

滕州假冒茅台、五粮液案件,涉案194万余元


2019年3月6日,公安机关在狄某租赁的生产点及仓库查获并扣押尚未销售的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高档白酒2000余瓶,及制假工具、包材一宗。案发后,经被侵权单位鉴别,上述白酒均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194万余元。

 

商标侵权案件现今看来确实数量在增加,因为知识产权逐渐被大家看重,商标的重要性被各大企业认可,有些企业想要走捷径因此就开始开展一系列“傍名牌”等行为,这严重影响了原商标注册人及其企业的声誉。从法律以及社会的角度来看。傍名牌都不是正确的方法,而现实中完全可以采用符合法律的方式应用商标——商标授权。

 

商标授权是通过签订合同合理获得商标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商标使企业的产品即时获得消费者认知。一个良好的商标做为指导,消费者更容易接受,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可以最有效地取得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学习甚至改进其良好的经营模式来带动企业自有产品的发展。


相关新闻
服务热线

快速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