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到目前为止已经成为我国智能手机品牌中的佼佼者之一,因为其与OPPO有点渊源,之前也有申请注册过“蓝厂”的商标,OPPO是“绿厂”商标,所有有时候似乎两者的相似之处还有很多。不过总归是两家企业,其职能手机的外观也是有所区别。
近日,深圳福田区法院日前就判决了一起商标侵权案,本案原告为国内著名手机生产厂商vivo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控诉被告诉深圳市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某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商标侵权。此案于2019年立案,如今正式尘埃落定,这就是当年引起广泛关注的“vivi”商标侵权案。
本案原告vivo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为防止他人侵权,已于2012年9月21日注册了9773708号商标,分类涉及电传真设备、内部通讯装置、手提电话等,有效期至2022年9月20日。
而某通公司在其生产的手机产品上使用极为相似的“vivi”作为商标,并注册相关网站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大规模宣传和销售。另一家某讯公司在电商平台注册名为“某讯科技”的店铺,在其网上店铺内销售多款被告某通公司生产的使用了“vivi”作为商标以及品名的手机产品,且销售数额巨大。
因此,vivo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有理由认为上述某通、某迅两家公司已构成大规模恶意攀附、搭便车的行为事实,且严重侵犯了其对第9773708号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已经对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在去年向福田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诉请两公司停止侵权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相应维权合理开支。
经过一年的取证审理,法院认为某通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与原告第9773708号注册商标近似的“vivi”标识,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vivi”标识的产品,并去除库存侵权产品上的侵权标识。
此外还要求被告某通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3.5万元及诉讼费用等合理开支10万元,而某讯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及诉讼费用等合理开支2.6万元。
经此这一案件,最终的审判终于结束,vivo也获得了相应的赔偿。该案件也在告诉大家,遇到商标侵权需要极力维权,假设被侵权的商标是已经得到商标局核准的商标,就能够按照法律的程序得到商标被侵权该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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