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记米芝蓮”商标被米其林公司告到无效!

发布日期:2020-01-02 10:47:13    标签:米芝莲商标     浏览次数:747


  非粤语区的朋友们应该都不太清楚“米芝莲”居然和“米其林”有关系,更别说这两枚商标是涉及近似问题的了。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公布了其官方公开号的结案信息。作为原告(简称米其林公司),米其林集团总部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第三方董某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据结案信息显示,第三人董某某申请注册了“米记米芝蓮”商标,并批准其用于果汁、奶茶等饮料产品。米其林认为该商标是其著名商标“MICHELIN”的翻译,故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米记米芝蓮”商标被米其林公司告到无效!

  

  “MICHELIN”一般被翻译为“米其林”。然而,由于普通话与粤语的差异,在香港地区“MICHELIN”的中文主要被译成“米芝蓮”。根据米其林公司在本案中提交的证据,包括《米芝蓮指南》(即著名餐厅指南《米其林指南》)、相关新闻报道以及行政机关的在先裁决,证明在相关公众的认知中,“米芝蓮”已经与“MICHELIN”的建立了对应关系,故法院认定“米芝蓮”是对“MICHELIN”的翻译。

  

  法院认为,在“MICHELIN”商标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情况下,董某某将对“MICHELIN”的翻译词语作为商标注册,相关公众在看到“米记米芝蓮”商标时,极易联想到“MICHELIN”商标,不但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同时也会破坏“MICHELIN”与轮胎商品间的密切联系,损害米其林公司的权益。据此,法院最终认定“米记米芝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应予无效。

  

  除了“米其林”与“米芝蓮”,由于方言的差异,很多国际品牌在内地与港澳地区有着不同的中文译名。比如“雷克萨斯”与“凌志”、“路虎”与“越野路华”、“凯美瑞“与“佳美”等等。而这也使得在商标注册上成为了可以被钻的空子。

  

  通过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许多知名国际品牌的粤语译名也已多被注册成了商标。如“米芝莲”就有接近20多种商品分类被注册。一些名人如“佐敦”(乔丹)、“碧咸”(贝克汉姆),也在一些商品分类中被注册为了商标。

  

  一些粤语词也被注册为商标。比如,“猴赛雷”就有200多个商标注册信息。同时,一些粤语粗词也被一些商家用作公司名称或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危害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其他有害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粤汉翻译商标注册也需要规范。欲了解更多商标资讯,欢迎访问立春商标转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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