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不要慌,自有办法对付它

发布日期:2021-05-29 16:31:33    标签:商标抢注     浏览次数:291

商标抢注确实是商标使用的一大难题,人们总是以为自己的商标还没有在大众印象中普及,所以后面等积累一定的资金以及认知度之后再注册也不是不可以。抱着这样的心态,等到真的被大众所知晓后,再去商标局注册查询发现已经有近似或者相同商标的存在,岂不是得不偿失。

 

所以一直会有人建议,在商标真正使用之前,注册完成才是最重要的,再不济在注册中防止近似商标出现也是好的。毕竟商标被抢注后,企业很可能要进行有偿的方式买回来,甚至还不一定能够买的回来,但是消费者又已经对此商标有印象,这时候换商标也是不明智的选择。

 

商标抢注不要慌,自有办法对付它


假设真的已经被他人率先抢注了,企业应该怎样做呢?如果该商标还未注册成功,还在注册中的商标,可以商标初审公告后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会由商标局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进入公告期的三个月,这段期间,任何主体都可以对该商标的申请提出异议。

 

因此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处于公告期,企业就可以及时准备证据材料,在公告期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这是商标还未核准的时候企业可以挽回商标的方式。

 

商标抢注不要慌,自有办法对付它


如果企业在检测的时候抢注的商标已经错过公告期,不能进行异议,而是已经核准的商标,仍旧有办法对商标进行挽回。根据商标法规定,被抢注人可以在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如果超过五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理由申请无效宣告,还有一点小知识,驰名商标不受时间限制。

 

所以率先进行商标的注册是必要的,不要因为商标的受众度不大而放任不注册,那样的结果不只是不能使用商标,被抢注企业反过来告是商标侵权也不一定。所以企业进行商标注册还是得越早越好,这是市场中有一点约定俗成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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