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奥特曼相关商标?消费者应谨慎对待

发布日期:2021-03-19 17:17:14    标签:奥特曼商标     浏览次数:916

新创华是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在国内享有对“奥特曼、ULTRAMAN”系列商标使用权独占性许可的对象,一切涉及奥特曼品牌授权的事宜都需要通过新创华允许,同时也得支付一笔不菲的IP使用费。

 

本次被新创华怒斥的是使用“奥特曼汉堡”和“奥特曼之堡”名字来进行餐饮店经营的企业,而新创华也向上海人民法院提交了侵权诉讼,目前已成功立案并于5月24日开庭审理。

 

擅自使用奥特曼相关商标?消费者应谨慎对待


据悉,这家餐饮企业的官网以及相关门店,网站的设计风格相当前卫,既凸显了汉堡食材的美味,同时也给加盟商明示了奥特曼IP的商业价值“十亿奥粉顶起的IP蓝海,粉丝经济效益强大”。而且官网的每一个角落都随处可见一段话“官方正版授权”。

 

不管是红白蓝的配色(匹配奥特曼在特摄剧中的标志性颜色),还是店铺门口出现的动漫雕塑和立牌,亦或者店铺挂壁上的一系列手办玩具,商家似乎要全方位无死角的对外强调自己的“正版身份”,而如此沉浸式的设计,也似乎只有官方机构才能做到。

 

擅自使用奥特曼相关商标?消费者应谨慎对待


那“奥特曼之堡”究竟和奥特曼官方有何关系呢?事实上如果翻开权威的商标局数据库,并在查询栏目键入“奥特曼之堡”五字,那确实能够看到两个于2019年9月2日递交申请的商标,注册人为上海高朗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他们注册35类和43类别也恰巧吻合餐饮和广告宣传两个行业,正好匹配餐饮经营和加盟品牌运营的业务,而且这两个商标也在2020年1月13日进入了公告期,早已成为了全社会开源查询的对象。那上海高朗和奥特曼汉堡餐饮店(后者棣属于奥特曼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又是什么关系呢?

 

企查查显示,两家公司的名字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曹宏章,也代表着“奥特曼之堡”的申请确实是为餐饮店服务,而在注册之初就已经想好了加盟经营的商业模式,依靠给第三方输出管理、物料、以及品牌来进行获利。

 

但是,哪怕餐饮企业真的获得了官方授权,他们也绝无可能将奥特曼品牌运营成自己的加盟项目,也不可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相关的奥特曼商标。奥特曼的商业价值毋庸置疑,而这也代表着奥特曼的版权方日本圆谷是不可能轻易松开IP在中国内地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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