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商标转让双方有哪些义务需要遵守?

发布日期:2020-10-30 16:04:09    标签:太原商标转让     浏览次数:356

太原商标是企业无形的资产,自注册以来就有无限的价值,企业与企业之间或者平台与企业之间进行商标转让交易,有哪些义务是需要遵守的呢?

 

①转让人要保证自己是商标的所有人,说明在签约前曾向哪些人发放过何种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以及原使用许可合同中对商标权所有人之义务的规定。当然商标质押以及其他状态也需要告知;

 

太原商标转让双方有哪些义务需要遵守?


②如果原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商标权所有人不得将其商标权转让他人,则商标权人就没有资格订立转让合同;

 

③如果转让人将其在一切取得了注册或申请了注册的国家中的商标权全部转让,则转让人还应保证到签约时为止已经在尚未批准其注册的国家履行了一切注册申请手续,且有关申请尚未被驳回;

 

④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双方还应约定在所转让的申请案被批准后,受让方享有全部专有权;

 

⑤如果转让人将按期收回商标权,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如果要求受让人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商品的质量,则转让人应按约定提供生产有关商品的(技术决窍)、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及有关的技术服务;

 

⑥转让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

 

⑦受让方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商标权而一同提供给受让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所转让的商标名称、样式,注册国别、注册号,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以及它们的具体名称。

 

⑧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合同中还应列明已批准注册的国家的名称,已受理注册申请的国家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和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所包括的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具体名称。

 

转让方与受让方在商标转让期间应该遵守的就是这些义务,因为这是双方都需要履行的责任,所以有必要在商标转让之前先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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