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还能被侵权?被罚70万元

发布日期:2020-05-18 14:53:42    标签:“拼多多”商标     浏览次数:735

拼多多是国内主流的手机购物APP,是一家专注于C2B拼团的第三方社交电商平台,成立于2015年9月,用户通过发起和朋友、家人、邻居等的拼团,可以以更低的价格,拼团购买优质商品。旨在凝聚更多人的力量,用更低的价格买到更好的东西,体会更多的实惠和乐趣。通过沟通分享形成的社交理念,形成了拼多多独特的新社交电商思维。在国内的知名度非常高,竟然还有人想要侵权“拼多多”?下面一起来看看:

拼多多的运营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拼多多”标识在17年11月7日,而侵权“拼多多”这家公司叫做“拼兜兜”,也成立于2014年,而且也是一家提供拼团购物服务的电商平台,原名是沃沃拼”,在2017年11月14日正式更名为“拼兜兜优惠”,还在自己运营的平台上大量展示以“拼”字为中心的标识。


“拼多多”还能被侵权?被罚70万元

据悉两个平台都在运营,但是极易让消费者产品混淆,比如有用户感觉在用“拼多多”购买,实际上在用“拼兜兜”或者以为两平台之间有什么关联。

综上情况,“拼多多”认为,“拼兜兜”的标识与自己的标识构成近似,误导公众,属于不正当的竞争,造成了“拼多多”公司的损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直接将“拼兜兜”告上了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对于“拼多多”的上诉,“拼兜兜”公司辩称:其运营公司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运营起来,曾在2015年被工商管理部门认定为空壳公司,虽然技术上是可以实现商家入驻的,但实际上也没有商家入驻,没有收益,没有对“拼多多”公司产生损失。而且标识在视觉上也是有差异的。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拼兜兜”标识的使用,虽然客观上有指示服务来源的作用,是商标性的使用,但是实际上,其标识与“拼多多”标识构成近似,同样都采用了以“拼”字为中心的几何状图文组合结构、用日常生活用品图案填充分割色块、用深色背景的外部方形框架予以修饰,并且还同样在网络拼团购物类电商平台上使用,与“拼多多”标识足以发生混淆。而且本名为“沃沃拼”后直接改为“拼兜兜”,攀附意图明显,足以误导公众,影响交易决策,已构成不正当的竞争。

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判决:“拼兜兜”运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报刊媒体上刊载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拼多多”经济损失60万元、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开支10万元,共计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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