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乔丹后,纽巴伦VS新百伦,一审获赔1080万元

发布日期:2020-04-18 14:10:06    标签:新百伦商标  纽巴伦商标     浏览次数:489

前两天给大家报道过有关中国乔丹体育侵权美国球星名称的商标,历时8年终告结束,蹭名人名字商标的乔丹体育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彰显了我国知识产权的公与完善,然而这两天又有国产品牌纽百伦遭遇同样的事情,那这一次的结果如何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New Balance”和纽巴伦(中国)有限公司“NEW·BARLUN”两个品牌,除了读音相似,两家运动鞋的两侧都使用了仅存在细微差别的大写字母“N”。新百伦公司认为,纽巴伦大量生产与其近似的运动鞋,属于不正当竞争,导致其信誉贬损,带来了巨大损失。

但是纽巴伦公司却一直诉称,自己作为第997335号、第4236766号等斜杠N字母注册商标的专有人,依法享有在核准的商品类别上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再加上这些注册商标都是合法且有效的商标,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继乔丹后,纽巴伦VS新百伦,一审获赔1080万元

浦东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作为鞋类最显著的标识,该两家公司的N字母的视觉效果,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很难进行辨别,两商标构成近似。综上,法院认为作为同行竞品的纽巴伦公司在已知N字母商标的显著性下,仍然在生产销售与其近似的商品并进行销售,有意攀附新百伦公司的商誉,造成市场的混淆,违背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属于不正当的竞争,为此,法院作出纽百伦公司立即停止对新百伦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需要公开申明消除影响,赔偿纽巴伦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和维权合理开支的80万元,公司1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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