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龙井商标又被侵权

发布日期:2020-03-26 14:37:48    浏览次数:1018

据了解,最近市场上出现了一批仿冒“西湖龙井”商标的商品,据悉,是来自一家“豹克旗舰店”的网销平台,在商品上突出使用了“西湖龙井”四字,其主体为北京德力视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叶产业协会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德力视公司诉至法院,规定其终止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付财产损失。


西湖龙井商标又被侵权


原告西湖龙井协会诉称:其系第9129815号“西湖龙井”商标注册人,该商标核准使用商品(第30类)茶叶,该地理标志商标用于证实具有“西湖龙井”商品的原产地和特定质量,合乎一定标准的商品经营人应向协会提交《西湖龙井地理标识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等申请办理应用该商标。

原告西湖龙井协会认为这家公司不仅侵犯了“西湖龙井”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还利用“西湖龙井”四字,不正当的获得了较多的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让消费者产生混淆,侵犯了合法权益,还侵害了西湖龙井产区内茶农、茶厂的经济发展权益及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所以将其上诉至法院。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以上商标新闻由立春商标转让网为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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