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商标即拥有商标支配权

发布日期:2020-02-24 15:18:55    标签:商标处分权     浏览次数:682

拥有商标即拥有商标支配权

商标我们都知道,是独有的,也就是是可以自由处理这个商标的,专业的来说就是商标的处分权。 商标处分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依自已的意志以转让、许可使用、出质和投资等方式决定其注册商标命运的权利。


    1.转让权。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这是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进行处分的体现。在我国,商标权的转让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


    2.商标出质权。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商标权进行质押,从而对自己或他人的债务进行担保的权利。商标权是一种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权,我国《担保法》第75条第3项明确规定可以将其质押,以充分发挥商标权的经济效益。以商标权出质的,作为出质人的商标权人应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商标投资权。它是指商标权人享有的依法将其商标权用于投资的权利。商标权是一项重要的工业产权,各国原则上都允许将商标权用于投资,我国《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也明确规定,可以用商标权等工业产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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