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使用有什么门槛吗?

发布日期:2019-09-28 11:16:20    标签:中国驰名商标     浏览次数:718

“驰名”商标的使用有什么门槛吗?


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1)被动识别原则。被动认定,又称后认定,是指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纠纷发生后,权利人提出申请或者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否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在争议未发生前,即使商标在相关公众中享有很高的声誉,任何企业也不得要求相关部门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2)立案原则。案件认定是指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案件的事实作出认定。案件认定还包括驰名商标认定仅对案件有效,当然不影响其他案件。


(3)按需认定原则。必要性认定原则是指在具体案件中,根据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的意见,只有将涉案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才能加强对商标的保护。


使用驰名商标应注意什么?


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


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给予了一定的保护。这些保护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和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对先注册为商标的,驰名商标权人。有权申请撤销;对他人,驰名商标持有人有权申请撤销;商标被他人使用的,驰名商标持有人有权请求保护。(二)对取得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先注册为商标的,商标权人有权申请注销。(三)未注册的商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代理人或者代理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其他先注册的,商标权人有权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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