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跳动“头条”商标案件二审结果已出

发布日期:2021-08-06 17:17:47    标签:“头条”商标  商标驳回     浏览次数:469

字节跳动旗下有很多的产品,大家了解该企业的契机可能大多数都在于短视频抖音的出现。殊不知在此之前,还有很多的产品都出自字节跳动额,而且在市场中的受众程度也是很高的。不过近期的一个案件,可是忙坏了字节跳动。

 

前不久就有说过,字节跳动公司因“头条”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现在最新的结果已经出来了,但似乎并不是字节跳动希望的现象。


字节跳动“头条”商标案件二审结果已出

 

北京高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均含有汉字“头条”,且“头条”均属于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发音呼叫、整体认读效果等方面相近,容易认为彼此服务来源于同一主体或存在特定联系,进而产生混淆误认,构成近似商标。

 

故北京高院因此驳回字节跳动的上诉请求并维持原判。

 

虽然“头条”商标还是被驳回了,但其产品头条在人们的印象中已经很成熟了,因此这样的情况下,要是头条有另外的类型了,有一部分人可能认为这没什么,但是另外的一部分消费者或许还会因为两者的相似性从而混淆了起来。

 

因此,企业注册商标的时候,还是要考虑类别,尽管不能全类别注册,也要在经营的过程中渐渐增加注册的类别,这样也是保护商标以及企业自身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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