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品商标转让类别应该选的是第30类

发布日期:2021-07-23 17:21:39    标签:调味品商标  第30类商标     浏览次数:563

调味品在我们的生活中十分常见,基本是存在于厨房中用来做菜的一类辅助用品,虽然不能当主食使用,但是调味品的添加会使得做出来的食品更加有色香味,从而促进人们的食欲。关于调味品商标最应该选择的类别是哪一类呢?

 

其实在商标分类百科查询中我们可以得知,这45类商标分类中,调味品商标属于第30类。其中包括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等。


调味品商标转让类别应该选的是第30类

 

3014-食盐

 

3015- 酱油,醋

 

3016-芥末,味精,沙司,酱等调味品

调味品300041, 姜黄*300051,香辛料300054, 多香果(香料)300056, 芥末粉300060, 除香精油外的蛋糕用调味品300070, 姜(调味品)300073, 番茄酱(调味品)300082, 芥末300101

 

调味品的存在丰富了菜系,也可以将一种菜制作成好几种类型,是十分受用的厨房用品,也是需求广大的消耗品。关于这类假设还有想要了解的相关信息,可以立春商标网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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