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袋商标转让应该如何选择?

发布日期:2021-02-08 16:22:27    标签:热水袋商标  第11类商标     浏览次数:278

冬季热水袋无论是在室内还是外出,都是必不可少的存在。现今的热水袋通过电动加热装置将内部的易热物质加热,免去了装入热水的麻烦,因此电热水袋和电热饼正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有关于热水袋商标涉及的类别应该怎样选择呢?

 

热水袋商标转让应该如何选择?


在商标分类百科查询中我们可以得知,这45类商标分类中,热水袋商标属于第11类。其中包括照明、加热、冷却、蒸汽发生、烹饪、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和设备。

 

1110-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小型取暖器

热水袋110302,暖床器110304,非医用电热毯110305,长柄暖床炉110306,电热地毯110310,电热袜110345,电热服装C110060,电热马甲C110061,电热手套C110062,电热靴C110063

 

1112-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很多加热的电器都不能随身携带,所以冬季外出能够带出门的物品,热水袋与暖宝宝都有在其中。假设有关于这类需要了解或者获取商标的,可以在立春商标网站中咨询。


相关新闻
服务热线

快速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