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变更有什么规定,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日期:2020-11-20 13:47:29    标签:商标变更     浏览次数:400

商标变更是指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商标的变更有什么规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变更需要些什么材料?

(1)《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其他事项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变更名义的需提供证明原件一份(证明文件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4)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由变更后的企业委托),共有商标变更的委托书由代表人出具。

(5)注册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

 

如果企业发生合并,兼并或者分离的,需要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申请人需要将所有的注册商标一并变更,如果商标是共有的,变更的证明是只发给代表人的,注册商标的变更时间一般是自申请之日起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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