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切不可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发布日期:2019-05-13 08:54:32    标签:商标纠纷  仿名牌商标  文字商标     浏览次数:486

       傍名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主要指将著名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以便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试图使消费者误以为著名的品牌就是该公司生产的,从而扩大销路获取利润。那么,接下来立春商标转让网的小编来为大家科普,商标侵权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商标侵权切不可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商标侵权切不可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3、刑事责任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刑法》第213条,追究刑事责任。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21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依照刑法第21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看完本篇文章后,大家是不是对商标侵权法律责任是否有了更深的认识,若您对商标侵权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立春商标转让网,如需进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请关注立春商标转让网,更多精彩等着你哦!



相关新闻
服务热线

快速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