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萝芷”商标陷纠纷,最终还是物归原主

发布日期:2021-10-14 17:17:46    标签:“碧萝芷”商标  商标纠纷     浏览次数:344

市场中不乏有商标侵权的行为出现,人们在使用一件商标的时候总会因为本身带有的价值从而忽略了法律所规定的内容,但是侵权总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不要因为商标本身具有价值获得消费者关注从而未经允许擅自使用,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碧萝芷”前段时间就在面临这样的窘境。碧萝芷作为国内知名品牌,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品牌方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打击非法侵权行为。截止目前,倍和阳光在济南、江阴、成都、深圳等地提起多件商标侵权诉讼,已经做出判决的案件中倍和阳光公司均取得胜诉。


“碧萝芷”商标陷纠纷,最终还是物归原主

 

官方做出的判决也证实“碧萝芷”确实为倍和阳光公司专属注册商标,这件商标也是物归原主,在后面的使用中消费者也不用因为分不清“碧萝芷”从而混淆了不同企业间的商标。

 

据悉,碧萝芷商标是倍和阳光在1997年7月提交申请的一件商标,其分别核定使用在第3类(化妆品)和第30类(非医用营养片剂等)商品上,1998年8月获得核准注册,所以碧萝芷是倍和阳光所拥有的合法合规的品牌商标。

 

对于用合法的方式取得的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也不用惧怕商标侵权等问题,虽然在解决的时候确实会花费一些时间以及费用,但是因为是已经核准的商标,具有法律的保护这样保障,合理的维权在商标局总是占据道理的,因此在意识到自己的商标被侵权,应该要及时进行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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