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标转让企业一定要明确的原则形式

发布日期:2020-10-19 16:09:16    标签:天津商标转让     浏览次数:427

天津商标本身就是一种能够帮企业区分开其他企业的一个标志,也是让消费者认商标识商品识企业的关键。商标是一种财产,在按照相关法律办理一定手续后,就可以进行权利转让。

 

如果说商标转让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办事,那么首先就是应该遵循本来就需要遵照的原则,这些原则用语言的形式可以怎么进行分类详解呢?

 

首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应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天津商标转让企业一定要明确的原则形式


其次则是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作掩护。

 

第三点是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第四,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否则,许可人有权中止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接着上一点,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除非与受让人订有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否则,受让人有权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原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

 

然后,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独占性的商标使用许可,则许可人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许可人也不得再许可其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的是非独占性的商标使用许可,则许可人不仅自己仍对其商标享有使用权,而且还可以向任何第三人发放同样的非独占性商标使用许可。

 

最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不得自行允许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除非有商标所有人即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的明确授权。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上述途径皆行不通的,通过诉讼最终解决。

 

企业在商标转让中需要遵循的原则是企业完成商标转让的基础之一,企业不可能不按照原则办事,任何关系到市场的决策,原则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指标。


相关新闻
服务热线

快速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