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商标会形成近似商标然后一方驳回一方通过呢?

发布日期:2020-08-29 14:27:23    标签:近似商标     浏览次数:522

随着商标注册量的日益上升,商标被驳回的也逐渐增多,或许不是因为商标局变严格而是因为商标注册量太多已经在无形中两者毫无关联的注册商标都已经形成了近似商标的困境。下面是一个真实的例子,充分反映了上述所说。

 

怎样的商标会形成近似商标然后一方驳回一方通过呢?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彭先生于2019年07月申请的“榴莲妈妈”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2类果汁、绿豆饮料等商品上,据驳回的理由是“榴莲妈妈”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审查员认为该商标包含了“榴莲”二字,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等特点产生误认。

 

商标驳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胜败乃兵家常事,这边跌倒了就在这边爬起来,本来也就没什么。但是在商标局查询中得知,与“榴莲妈妈”差不多意思的“榴莲爸爸”商标则直接通过了最终核准,没有经历过驳回复审程序。该商标也包含了“榴莲”二字,且也注册在果汁等商品上,“榴莲爸爸”能注册成功,为何“榴莲妈妈”却因为所谓的原因被驳回了呢?

 

这件事的原因不得而知,不过在商标审核过程中关于审核员的审核本身就存在主观的意识,因此不同审核员对待不同商标的审核标准不一样,这可能是原因之一。但是商标驳回不会就此止步,《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这或许是商标起死回生的有效方式,为了提高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驳回复审申请。这样之后或许商标的复审还可能具有一定的转机。

 

商标注册就是存在十分大的风险,企业在注册的时候可以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比较有经验的相关人员在商标局注册商标,走程序方面都会比注册商标人本人会熟练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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