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读书”商标注册遇难题,与多方撞商标

发布日期:2020-08-27 14:42:42    标签:“起点读书”商标  网络商标     浏览次数:454

起点读书是起点中文网推出的一款阅读软件,它具有便捷使用方便读、舒适阅读贴心用、海量书库热门推、格式多样支持强等特点。

 

2018年3月,“起点中文网”的运营主体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起点读书”商标,核定使用在“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文字出版(广告宣传文本除外);电影胶片的分配(发行)”等商品上。

 

“起点读书”商标注册遇难题,与多方撞商标


但是早在很久之前就有许多企业申请过名称中带有“起点”的商标,与其构成近似,所以起点中文网的申请被驳回。之后玄霆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在缺乏对申请商标,特别是引证商标进行充分举证和辩论的情况下,商标知名度实际上无法予以考虑,否则将有违程序的正当性。

 

且玄霆公司评审阶段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玄霆公司的相关在先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不足以证明申请的商标与原先的那三件商标有什么区别显著性,故玄霆公司的此项诉讼主张不成立。

 

在败诉之后玄霆公司仍旧继续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诉争商标予以驳回、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的事由不复存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新的事实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相关裁决,并判令其根据变更后的事实重新作出裁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4月27日,三件近似商标中其中一件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其在全部核定使用的服务上的注册,不再构成诉争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而“起点读书”商标是否予以核准的事实基础就会发生部分的根本性变化,已经能够影响原审核的结论。

 

故二审法院对被诉决定及原审判决的结论予以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基于这一事实重新作出决定。由此,案件峰回路转,起点中文网对于申请注册“起点读书”商标的事件仍旧需要进一步的审理再重新作出判决,对于商标是否会被核准成功几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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