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宣判一起销售假冒商标口罩案,两人判刑!

发布日期:2020-03-16 14:46:13    标签:口罩商标     浏览次数:3616

2020年1月24日,被告人邵某从王某处以,以1元/只的价格,花费1万元购进1万个假冒一次性口罩,在明知口罩是假冒的。且不符合我国质量标准的情况下,邵某转手就以人民币1.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害人周某。1月25日,被告人邵某又田某处共两次话费15万元的价格购进2万个假冒第6246533号注册商标的3M防护口罩,同样,在在明知上述口罩是假冒的,转手又以人民币17.5万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毛某。被告人毛某也明知这些口罩是假冒的,依旧以20万元的高额价格卖给下家。

3月13日,浙江义乌人名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某、毛某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以假充真,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邵某、毛某在销售口罩的过程中,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浙江义乌宣判一起销售假冒商标口罩案,两人判刑!


 

这些人明知口罩是假的,还通过高价转好几手卖他人,以此大发国难财。这种行为令人不齿,在此还是要提醒广大市民,疫情还没结束,大家一定要做好防护,购买口罩一定要认准品牌商标。口罩企业如果还没有商标的话,可以通过我们立春商标转让网进行口罩商标的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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