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专一治理”整治拉出商标侵权 效果显著

发布日期:2020-07-23 16:02:54    标签:商标侵权     浏览次数:269

前不久,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公安机关发现高唐县焦某雇佣货车司机将980箱,共计11760瓶某假冒注册商标白酒运送到清河县境内准备销售,食药安大队民警联合高唐县鱼邱湖派出所对嫌疑人进行抓捕,519日,嫌疑人迫于压力向办案人员自首,其自述确实销售某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到清河的事实,至此,该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两专一治理”整治拉出商标侵权 效果显著


 假冒注册商标到底是什么罪行呢?假冒注册商标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包含在商标侵权的罪行中。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上述焦某的行为已经明确了是属于商标侵权,商标是非常主要的知识产权之一,一旦经过商标局的认准注册成功的商标,都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假冒商标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构成对商品标志、图形以及文字的误认。该行为想要依法向商标所有人进行赔偿,金额不一。

所以我们在实际经营中遇到商标侵权等行为不能处处忍让,犯错的人就应该承认错误,搜集其商标侵权的证据,然后向相关机构进行举报维护自己的商标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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