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国宴”商标被驳回,你怎么看

发布日期:2020-03-20 14:42:47    标签:白酒商标     浏览次数:459

茅台是中国最高档酒白酒之一,也是世界三大名酒之一,是大曲酱香型酒的鼻祖,是酿造者以神奇的智慧,提高粱之精,取小麦之魂,采天地之灵气,捕捉特殊环境里不可替代的微生物发酵、揉合、升华而耸起的酒文化丰碑。不过这两日,茅台申请的““茅台国宴”商标经二审又被驳回。


“茅台国宴”商标被驳回,你怎么看

据悉了解,2002年10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就向商标局申请“茅台国宴”注册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商标上。商标局认为“国宴”二字可以理解为国家首脑在招待国家宾客或者是在重要节日招待各界人士而举行的隆重宴会,再加上茅台二字的话,很容易让消费者对商品的品质等产生误认,也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予以驳回。

茅台公司不服,继续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茅台酒多次作为国宴用酒,但是不代表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从而直接会让消费者觉得茅台就是国宴专用酒,也会对酒的品质等产生误认。况且,如果真的将”国宴“两字作为酒类商标注册成功,享有使用权,也会对市面上其他的酒业产品有失公平,对社会公众也会存在负面影响,所以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及对”国”字的保护,予以和商标局一样的决定。

确实,对于”国”这个字还是需要很谨慎的,一个不小心可能会对社会公众以及国家产生一些不良的影响,不知道你怎么看。立春商标网问您解读跟多商标相关的新闻哦~


相关新闻
服务热线

快速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