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酒不怕巷子深,茅台不应执着于“国字号”商标

发布日期:2019-09-18 11:19:20    标签:白酒商标     浏览次数:586

“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失败后,“茅台国宴”商标申请也被驳回。获悉,白酒产品中使用“茅台国宴”商标注册,容易导致对产品质量等特性的误解,这对其他经营者也不公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中国贵州茅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目前,此案已经生效。


每每说到茅台酒,国人几乎无所不知。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知名品牌酒却对“国字号”商标情有独钟。2001年9月,茅台公司首次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但于2002年8月被驳回。


而后,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记录,茅台公司分别于2006年、2010年,通过不同的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共9次。注册申请“国酒茅台”被驳回,申请“茅台国宴”商标再次被驳回,茅台酒厂对“国字号”的看重由此可见一斑。


好酒不怕巷子深,茅台不应执着于“国字号”商标


确实,一种酒一旦被冠上“国字号”的头衔,在“品牌效应”的影响下,其身价和销量就会与日俱增。


但是,国家对这种“国字号”的商标申请是十分慎重的,根据商标局《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文件,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如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据悉,迄今为止,五粮液集团旗下的“国酒五粮液”、杏花村汾酒公司的“国酒汾酒”、衢州国酒壹号旗下的“国酒一号”等,均被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可见,国家工商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做到了“一视同仁”的。


好酒不怕巷子深,茅台不应执着于“国字号”商标


有言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多年以来,茅台酒的“国字号”商标虽然没有获得通过,但是茅台酒的社会影响力依然独领风骚。可以说,茅台酒的影响力在白酒行业中其地位还是无人能撼动的。既然如此,茅台酒厂实在没有必要为了“国字号”商标而煞费苦心。


就茅台酒厂而言,与其无谓地争“国字号”,倒不如严把质量关,生产出更多货真价实的茅台酒。就笔者所知,目前市场销售的茅台酒失真率很高,可谓是鱼龙混杂,鱼目混珠。


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由于一些不法分子看到造茅台酒有利可图,于是铤而走险制假售价;另一方面也与茅台酒厂的联营开发思路有关。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联营开发成了一些白酒企业的不二选择,不用过多的投入,贴上商标就能赚钱,名酒企业当然乐见其成。


好酒不怕巷子深,茅台不应执着于“国字号”商标


“国酒”也好,“国宴”也好,国家是不会轻易地开这个口子的。请茅台酒厂好自为之,别再干些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了。还是那句话: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好酒不怕巷子深,你的酒品最具说服力。


即使没有贴上“国字号”的标签,只要是货真价实、名副其实的商品,消费者还是会青睐它的。相反,即使被贴上“国字号”的标签,却“名不副实”的话,消费者还是不会买你的账。欲了解更多商标资讯,欢迎访问立春商标转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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