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类瓷器,陶器商标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9-04-01 10:23:46    标签:第21类商标  商标品牌保护  文字商标  麦知网  创名商标网     浏览次数:662

中国在晚清以China(瓷器)为中国的外文,显示着国际上对中国的瓷器实力有多么高的评价。陶器和瓷器不仅可以作为国人的日常使用品,还能作为艺术品供人欣赏。也有不少商家想要进入瓷器,陶器市场,那么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瓷器,陶器商标的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21类瓷器,陶器商标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21类瓷器,陶器商标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要知道瓷器,陶器商标是第21类厨房洁具商标,2103-瓷器,陶器(茶具,酒具除外)


21类以下主要群组还有:


2101-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包括不属别类的餐具)

2102-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

2103-瓷器,陶器(茶具,酒具除外)

2104- 玻璃、瓷、陶的工艺品

2105-茶具、酒具、咖啡具及饮水用具


群组较多就不完全列出,接下来我们关心一下瓷器,陶器商标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个人自行办理的商标转让地点为商标局。


2.由于企业合并或改制等因素需要进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需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必须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4.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转让方要将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转让。


5.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6.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7.转让方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8.转让方用于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出具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9.转让方需要如实告知受让人商标是否正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经营,同时也需要在被许可商标使用权的那一方同意商标转让。


如果对商标相关信息还有疑问,欢迎登陆www.lcsb.cn咨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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